答:需要做FCC认证产品可以通过三步快速判定:1.看功能,是否含无线发射/接收;2.看频率,是否 ≥9 kHz 或有意辐射;3.看用途,是否属于ISM/蜂窝/卫星/专网等特定服务。
一、FCC认证适用范围与判定原则
面向美国市场销售的“射频设备(RF devices)”与“有意发射体(intentional radiator)”必须完成FCC合规;多数“无意发射体(unintentional radiator)”(如仅数字电路的设备)也需满足FCC对电磁骚扰的限值要求。
判定思路:
- 是否使用无线功能(如Wi‑Fi、蓝牙、蜂窝、LoRa、Zigbee、UWB等)→ 属于有意发射体;
- 是否工作频率≥9 kHz(含开关电源、时钟振荡等数字电路)→ 一般需按FCC Part 15做EMI评估;
- 是否属于ISM设备(如微波炉、感应加热、工业射频加热)→ 按FCC Part 18;
- 是否属于特定服务(如蜂窝、卫星、专网等)→ 对应Part 22/24/25/27等。
例如,电脑、显示器、家电、灯具等若无无线功能,多为无意发射体;带无线模块的设备为有意发射体,合规路径不同。
二、常见需要做FCC认证的产品类别
- 计算机及周边:个人电脑、显示器、打印机、键盘、鼠标、电源适配器、扫描仪等。
- 家用电器与电动工具:冰箱、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电钻、砂轮机等。
- 音视频设备:收音机、电视机、机顶盒、DVD/MP3播放器、家庭音响等。
- 灯具与照明驱动:LED灯具、舞台灯、LED驱动电源、镇流器、灯串等。
- 无线与通信产品:蓝牙/Wi‑Fi设备、手机、路由器、对讲机、无线键盘与鼠标、无线摄像头/监视器、无线麦克风等。
- 安防与工业设备:报警器、门禁、摄像头、工业机械及数控设备等。
- 电源类:开关电源、充电器、UPS、LED驱动电源等。
- 玩具与医疗相关:含无线功能的玩具、具备通信功能的医疗设备等。
以上类别在实务中覆盖面最广,具体仍需结合是否含无线与射频参数判定。
三、认证类型与标签要求
FCC SDoC(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适用:无意发射体(无无线功能)或仅接收的普通电子产品。
- 要点:按 FCC Part 15B 完成测试,形成技术文档与用户手册,并在产品/铭牌或电子标签中提供FCC合规声明(如“This device complies with Part 15 of the FCC Rules …”)。
FCC ID(Certification)
- 适用:有意发射体(含无线功能)如蓝牙/Wi‑Fi/蜂窝设备。
- 要点:在 FCC认可实验室完成测试,提交资料并在OET数据库公示;设备外部需清晰标注FCC ID(格式示例:FCC ID: XXXXXXX)。
历史路径说明:早期存在Verification/DoC等路径,当前以SDoC与FCC ID为主,按产品类别与规则选择。
FCC认证办理要点:
- 准备资料:申请表、原理图/PCB/方框图、BOM、铭牌/标签样稿、用户手册、测试样机;
- 无线产品需先申请FRN/Grantee Code;
- 测试覆盖EMI/RF(必要时含SAR/DFS等);
- 通过后按类型完成SDoC留存或FCC ID公示与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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