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票是一种由出票人自己签发,并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本票的付款人为出票人自己。如果是银行出的本票可代替现钞流通。
本票是一种由出票人自己签发,并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 本质:出票人承诺自己付款
- 基本当事人:仅两方,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就是出票人自己)
- 承兑要求:无需承兑(因出票人本人就是付款责任人)
- 付款期限:主要为见票即付(在中国特指银行本票)
- 主要类型(中国):银行本票(中国《票据法》目前仅承认银行本票)
本票与汇票、支票的核心区别
要深入理解本票,一个好方法是将它和您之前问到的汇票以及常见的支票进行对比。它们的核心区别在于付款的承诺和委托关系不同。
本票:自己承诺付款(自付证券)
本票是出票人自己对自己发出的一个无条件付款承诺。这就好比您亲手写下一张欠条,承诺会在某个时间点付款,只不过本票是受到《票据法》严格规范的标准化凭证。
汇票:委托他人付款(委托证券)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给付款人的一个无条件支付命令,委托(或命令)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支付款项给收款人。它的基本当事人通常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方。
支票:委托银行付款(特殊的委托证券)
支票可以看作是汇票的一种特例,它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付款。其受托付款人仅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中国本票的特殊规定
在中国使用本票,有一些特别的规定需要了解,这主要源于《票据法》的相关条款:
- 签发主体限定为银行:根据中国《票据法》,目前能够签发本票的出票人仅限于银行。这意味着在国内流通的基本都是银行本票,一般企业还不能签发商业本票。
- 主要为即期本票:中国法律意义上的本票主要是“见票即付”的即期本票,不承认远期本票的效力。
- 记名要求与使用区域:本票必须记载收款人名称,即只有记名本票。另外,根据规定,银行本票通常只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款项结算(例如同城)。
本票的必备内容与使用提示
一张有效的本票,根据《票据法》规定,必须记载以下事项,缺一不可:
- 表明“本票”的字样
-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 确定的金额
- 收款人名称
- 出票日期
- 出票人签章
在使用本票时,请特别注意它的付款期限。例如,银行本票的付款提示期限一般为自出票日起两个月,如果逾期未向银行提示付款,将可能丧失对出票人以外前手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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