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远期信用证(Usance L/C)是指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在收到与证条一致的单据后,承诺在未来确定的到期日履行付款的信用证。其本质为“审单相符、到期付款”,在UCP600框架下信用证默认不可撤销,银行“只审单据、不查货物”。适用于买方需要延期付款、金额较大或希望优化资金安排的交易。
常见类型
- 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以开证行为远期汇票付款人,审单相符后由开证行承兑,形成明确的到期付款承诺;承兑汇票可进入市场贴现,流动性强。
- 商号承兑信用证:以进口商(申请人)为付款人,开证行审单后送请进口商承兑,到期由进口商付款赎单。
- 延期付款信用证:证内约定“提单日后若干天”或“见单后若干天”付款,通常不要求(或不承兑)汇票,因而不易贴现,又称“无承兑信用证”。
关键时间节点与规则
- 到期日表达方式:可用“单据日后定期付款”“见单后定期付款”“固定日付款”等能够确定到期日的方式。
- 银行处理时限:开证行在收到相符单据的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确认到期付款,并在到期日付款。
- 期限上限:远期信用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
- 交单期:未规定时默认为装运日后15天,且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有效期。
- 审单标准: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非货物或服务。
远期信用证与即期信用证对比
| 维度 | 即期信用证 | 远期信用证 |
|---|---|---|
| 付款时间 | 收到相符单据后立即付款 | 收到相符单据后确认到期并在到期日付款 |
| 资金周转 | 快,利于出口商回笼 | 相对慢,存在利息与汇率暴露 |
| 银行审单时限 | 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付款 | 次日起5个营业日内确认到期,到期日付款 |
| 常见用途 | 金额较小、交易频繁 | 金额较大、买方资金周转需要 |
| 融资属性 | 一般无承兑,贴现属性弱 | 银行承兑型可贴现,便于提前回款 |
风险与使用建议
主要风险:
- 出口商承担远期利息与汇率波动;
- 存在进口商信用与国家/外汇管制风险;
- 如为“无承兑”的延期付款,贴现渠道受限。
风险缓释:
- 优先选择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以便贴现;
- 如需即期回款可协商假远期信用证(表面远期、贴现利息由买方承担);
- 对开证行资信或国别风险较高时,考虑保兑信用证;
- 严格按证制单,避免不符点导致拒付或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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