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泊状态不等于到港状态。锚泊是船舶在港口锚地停泊的技术状态,到港是船舶完成靠泊并进入港口作业流程的运营状态。两者虽在空间上接近(均在港口水域),但法律意义、责任划分及费用计算均有本质差异。实际业务中需结合合同条款及港口规则综合判断。锚泊的典型场景是等待靠泊码头、候潮、避风、检疫或锚地装卸作业;另外船舶在锚地停留期间,即使位置在港口水域内,仍属于锚泊而非到港。
一、锚泊状态的定义
锚泊是指船舶通过抛锚使锚爪牢固抓住海底,利用锚链的系留力抵抗风、流等外力,使船舶保持相对静止的状态。根据《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锚泊的开始与结束以锚的物理状态为准:
开始:锚抓牢海底(升起锚球、开启锚灯);
结束:锚破土离底(降下锚球、关闭锚灯)。
二、锚泊与到港状态的区别
| 对比项 | 锚泊状态 | 到港状态 |
|---|---|---|
| 定义 | 锚抓牢海底,船舶在锚地停泊 | 船舶实际抵达港口并完成靠泊或系岸操作 |
| 位置 | 港口锚地(非码头区域) | 码头泊位或系泊浮筒 |
| 关键时间点 | 抵锚时间(Arrival at Anchorage Time) | 靠泊时间(Berthing Time)或系岸完成时间 |
| 责任主体 | 船舶自身锚泊操作 | 港口安排靠泊及作业许可 |
| 法律状态 | 属于停泊状态,但非“到港” | 完成海关、检疫等手续,进入港口作业流程 |
典型场景示例:
1、抵锚早于开港:船舶凌晨5:00抵锚,但港口8:00开港,需等待3小时才能靠泊。此时船舶处于锚泊状态,但未“到港”。
2、合同条款影响:若租船合同含 WIBON条款(Whether in Berth or Not),抵锚时间可视为“到港”并开始计算装卸时间,但法律上仍非实际到港。
三、锚泊状态下的责任与义务
1、避碰责任
锚泊船需保持正规瞭望,监测周围船舶动态。若发现他船逼近或自身走锚(锚未抓牢导致漂移),须及时鸣笛警告或采取紧急措施。
注:走锚时船舶失去锚泊状态,需按“在航”处理。
2、费用与风险
- 滞期费触发:若合同约定“抵锚即视为到港”,锚泊时间可能计入装卸时间并产生滞期费。
- 锚泊安全风险:深水抛锚(>50米)或恶劣天气下易发生走锚,需额外戒备。
四、特殊情况说明
24小时作业港口:如新加坡、鹿特丹等港口全天开港,抵锚后可直接靠泊,锚泊与到港时间差极小。
间接锚泊:若船舶系靠在另一艘锚泊船旁,仍视为锚泊状态,但需显示甲板照明灯而非锚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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