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出口报关流程需根据9610(零售出口)、9710(B2B直接出口)、9810(海外仓出口)三类监管模式区分操作,同时需完成企业备案、数据传输、申报核验、后续管理全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一、通用前置步骤:企业资质备案
所有参与跨境电商出口的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需先完成海关备案,是开展报关的前提:
- 基础备案: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进入「企业资质-资质备案-备案申请-报关单位及相关资质备案」,勾选对应企业类型(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物流企业(仅B2B)等)提交资料,所在地海关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备案,全程无纸化,无需重复操作。
- 特殊模式备案:若开展9810海外仓出口,企业需为海关一般信用及以上等级,额外提交《跨境电商海外仓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海外仓所有权文件/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完成海外仓模式备案后可在全国海关开展相关业务。
- 资质校验:企业可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输入名称,查询是否已备案为合规电子商务企业。
二、分模式报关核心流程
(一)9610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小包直邮模式)
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向境外消费者零售出口商品,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统计」模式:
1.数据传输: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分别通过「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物流电子信息(无需传输收款单信息),对数据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清单申报:企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海关比对信息后审核或查验,即「清单核放」。
3.后续汇总(二选一):
- 汇总申报(可退税):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结关的清单按「同一收发货人、运输方式、生产销售单位、运抵国、出境关别,同一最终目的国、10位HS编码、币制」的「八个同一」规则归并,生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企业确认后申报,可用于退税和收汇;未主动申请的,每月16日系统自动汇总生成报关单推送至单一窗口。
- 汇总统计(免退税、5000元以内):跨境电商综试区内企业,出口商品不涉及征税、退税、许可证件管理,且单票价值≤5000元的,可选择该模式,无需汇总生成报关单,清单与报关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9710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企业对企业直发)
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直接出口货物至境外企业:
1.申报前数据传输: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跨境电商企业或平台需传输交易订单信息,物流企业传输物流电子信息。
2.分通道申报:
- 单票金额>5000元,或涉证、涉检、涉税的货物: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申报报关单,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
- 单票金额≤5000元,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可选择H2018系统或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申报清单,清单无需汇总报关单,综试区内企业还可按6位HS编码简化申报。
3.通关便利:海关可对B2B出口货物优先安排查验,也可按「跨境电商」类型办理转关。
(三)9810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先备货至海外仓再销售)
适用于境内企业将货物出口至海外仓,后续通过平台交易从海外仓发货:
1.申报前数据传输:企业传输海外仓订仓信息、物流电子信息,9810模式同样适用5000元以下货物清单申报、综试区6位HS编码简化申报等便利政策。
2.报关/清单申报:流程与9710一致,可选择报关单或清单模式申报,货物放行后运至海外仓存储,后续销售无需重复报关。
3.退货管理: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可办理退货,退货商品需为原出口商品,可单独或批量运回,按相关规定办理进境手续。
三、通用通关与后续管理
1.查验配合:海关实施查验时,企业或其代理人、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需配合查验,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享受优先查验便利。
2.单证获取:2025年8月起报关单证及电子数据自助查询打印功能已试点,企业可在货物结关后通过系统实时导出、打印报关单等电子档案,无需等待线下审核。
3.品牌商品额外要求:若出口带品牌的产品,需额外准备商标注册证书、品牌授权书等知识产权证明,避免清关时因品牌侵权被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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