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教育、文化、研究和技术部官网:www.kemdikbud.go.id 印度尼西亚教育、文化、研究和技术部负责管理幼儿教育、基础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文化管理、研究、研究等领域的事务和技术开发,它隶属于印度尼西亚总统并向其负责。
印度尼西亚教育、文化、研究和技术部:Kementerian Pendidikan, Kebudayaan, Riset, dan Teknologi Republik Indonesia
更名历史:
- 印度尼西亚教学系 (1945–1948)
- 印度尼西亚教育文化部 (1948–1955, 1956–1999)
- 印度尼西亚教学、教育和文化部 (1955–1956)
- 印度尼西亚国民教育部 (1999–2009)
- 印度尼西亚国民教育部 (2009–2011)
- 印度尼西亚教育文化部 (2011–2021)
- 印度尼西亚教育、文化、研究和技术部(2021 年至今)
印度尼西亚教育、文化、研究和技术部的职能:
- 制定和确定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幼儿教育、基础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文化管理领域的政策;
- 在实施高等教育三法的框架内协调和同步大专院校科技领域政策的实施;
- 制定和确定科学技术领域的政策;
- 落实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教育工作者转移、教育事业发展、跨省转移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等方面的政策;
- 制定教育领域的标准、课程和评估;
- 制定中等教育、基础教育、幼儿教育和非正规教育的国家教育标准和国家课程;
- 实施高等教育领域的政策;
- 在实施高等教育三法的框架内,在高等院校实施科技领域的政策;
- 实施教育工作者便利化,实施幼儿教育、基础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文化教育;
- 执行保护文化遗产和促进文化领域的政策;
- 执行国家电影发展领域的政策;
- 实施语言和文学的发展、指导和保护;
- 实行簿记制度管理;
- 对本地区部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 协调任务实施、指导,并为该部内的所有组织单位提供行政支持;
- 管理国家财产/财富,这是该部的职责;
- 监督部内任务的执行;
- 对教育和文化部内组织的所有部门提供实质性支持。
根据 2021 年第 62 号总统条例,教育、文化、研究和技术部包括:
- 总秘书处;
- 教师和教育人员总局;
- 幼儿教育、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总局;
- 职业教育总局;
- 高等教育、研究和技术总局;
- 文化总局;
- 监察长;
- 语言发展和培养机构;
- 标准、课程和教育评估委员会;
- 教育文化监管专家组
- 机构和社区关系专家
- 创新专家团队;
- 人才管理专家;
- 文化遗产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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