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旺达合作机构是一个监管公共机构,负责监管和促进经济、社会和其他普遍利益的活动,卢旺达合作机构的任务是“赋予合作社运动权力,使其成为一个可行的引擎,合作社成员可以通过它创造生产性就业机会,增加收入,并最大限度地为社会经济转型提供社会和经济资本。
卢旺达合作机构:Rwanda Cooperative Agency
卢旺达合作机构网址:www.rca.gov.rw
卢旺达合作机构的具体目标:
- 重新审视卢旺达合作社机构的结构,以应对合作社发展各部门的新动态;
- 重新定义合作社运动的组织结构;
- 完善现有合作运动整体结构的管理和问责制度;
- 改善卢旺达政府与合作社的政策对话,以增强合作社对国家发展的贡献;
- 将合作政策与卢旺达国家的2050年愿景,NST1 2018-2024以及随后的部门和地区发展战略重新调整;
- 促进合作社运动的结构转变,从低生产率部门向高生产率部门转变,以增加生产、提高附加值和增加收入;
- 通过避免休眠的合作社和成员,增加合作社成员对合作社运动的所有权;
- 通过使用基于信通技术的模式和合作信息管理系统(CIMS)的自动化服务,提高合作社运动提供服务的效率;
- 通过绩效合同促进基于绩效的合作管理;
- 通过多样化活动提高合作社运动的财务可持续性;
- 完善利益攸关者和合作伙伴的协调机制,为合作社运动提供综合有效的支持;
- 促进研究和开发,以刺激创新和支持多样化;
- 促进合作社运动的自筹资金,减少其对政府和捐助者财政支助的依赖;
- 提高合作社成员的能力发展和创业技能;
- 明确界定卢旺达政府机构和与合作社合作的机构之间的分工;
- 促进青年、残疾人、妇女和散居国外的卢旺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作成员资格;
- 对合作社对其成员和整个各自社区的社会经济转型进行合作研究和影响评估。
卢旺达合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 在与合作组织有关的事务上执行政府政策;
- 注册合作组织并赋予其法人资格;
- 规范和监督合作社组织,包括全国合作社联盟,联合会和联合会;
- 为审慎管理合作组织制定标准并制定职业道德;
- 促进合作组织部门;
- 通过对合作组织成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研讨会,协助合作组织的能力建设;
- 促进合作社组织部门的商业创业精神;
- 鼓励合作社运动利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的投资机会;
- 对合作组织进行调查研究并确保其出版;
- 就制定与合作组织有关的卢旺达国家政策和战略向卢旺达政府提供建议;
- 确保遵守管理合作社组织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合作社组织遵守的其他法律;
- 发展与负责合作组织的其他区域或国际机构的关系和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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