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 3 月 20 日为国际幸福日,联合国大会在 2012 年 6 月 28 日通过的第 66/281 号决议中宣布每年 3 月 20 日为国际幸福日,确认幸福和福祉是全世界人类生活中的普世目标和愿望,具有现实意义,在公共政策目标中对此予以承认具有重要意义。又确认需要采取更包容、公平和平衡的经济增长方式,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消除贫穷,增进全体人民的幸福和福祉。
国际幸福日:International Day of Happiness
联合国“国际幸福日”介绍:www.un.org/en/observances/happiness-day
国际幸福日这一决议由不丹发起,自上世纪 70 年代开始,不丹便首次提出并开始着手落实 “国民幸福总值”的概念,其重要性更甚于“国内生产总值”。不丹还在大会第六十六届会议期间主办了“幸福和福祉:界定一个新的经济模式”高级别会议。
什么是国际幸福日?
当然就是一个感到幸福的日子!自 2013 年以来,联合国一直在庆祝国际幸福日,并以这种方式让世界各地的民众认识到幸福在生活中的重要性。联合国于 2015 年启动旨在消除贫困,减少不平等,以及保护地球的 17 项可持续发展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宗旨正是给人们带来幸福并感到快乐的三大要素。
联合国邀请无论男女老少的每一个人,以及每个教室、每家企业、每个政府,一道庆祝国际幸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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