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工业公共管理局根据 1965 年第 6 号《工业法》规定的目标,即鼓励科威特工业,工业公共管理局在其各个部门努力提供各种服务,全面为工业投资者服务,包括:通过建立综合服务中心,促进工业交易程序、提供产业投资机会、科威特工业出口的发展。
工业公共管理局:الهيئة العامة للصناعة 阿拉伯语 Public Authority for Industry 英语
科威特工业公共管理局网址:www.pai.gov.kw
科威特工业公共管理局旨在促进和监督该国的工业活动,并发展工业基础以实现国民经济目标,包括以下内容:
1.鼓励、发展和保护当地工业。
2.扩大工业和工艺品生产基地。
3.国民收入来源多样化。
4. 支持、发展和鼓励生产国家和粮食安全所需的战略商品。
5. 创造适当的环境,吸引更多合格的国家劳动力。
6. 加强、发展和鼓励工业手工艺。
7. 加强公民的工业意识,强调工业发展方法的积极作用,编写和出版研究报告,提供信息系统和工业数据,鼓励发展和创造。
8. 在海湾合作委员会国家,特别是阿拉伯国家,现有产业和拟议的未来产业之间进行协调,以实现一体化并避免有害竞争。
9. 加强与各国和国际组织的产业合作,为当地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信息。
10. 增加科威特工业出口在全球市场的份额,创造出口工业投资机会。
科威特工业公共管理局承担与工业活动发展有关的主要职能,特别是以下几点:
1.根据国家总体规划框架制定工业发展计划,明确工业化战略和工业发展方向。
2. 根据总体结构规划框架建议工业和手工业区的位置。
3. 与有关当局合作,规划和装备工业和手工业区的基础设施以及必要的工业服务和公用事业。
4. 准备、设计和实施与工业相辅相成的工业服务项目,直接或与专门部门合作运营和管理。
5. 审查和批准工业和工艺设施及其附属机构的计划和设计。
6.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划定区域内工业、工艺用地、服务用地。
7. 签订合同,收取对工业用地、工艺用地、公司事业单位使用费的收取费用。
8. 对公共工业管理局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
9. 管理、运营、开发和维护工业和手工业区,提供必要的服务、维护,并与私营部门合作建立新的工业区。
10.专业主管部门颁发工业和手工业区设施的建筑许可证。
11. 遵循公用事业和财产的适当安全预防措施,监控工业安全,对委托给工业公共当局的区域内现有设施进行消防。
12. 上述工业领域的工业控制和检查程序指导。
13. 保持上述地区工厂和公共商店残余物的公共道路、广场和人行道的清洁。
14. 与PAI委托地区的安全当局保持一致,以确保生命、财产和其他生产要素的保护。
15. 制定有关许可证授予和撤销的规则、条例和程序。
16. 根据打击欺诈的专门机构,监督法律和决定规定的科威特、海湾和国际标准对所有进口和本地产品的适用情况。
17. 确保工业项目符合所有当地和国际环境保护规则,并确保生产与这些规则兼容。
18. 准备与工业活动、支持工具相关的研究,决定保护当地生产的手段和基础。
19. 制定科威特国的出口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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