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惠税是一种关税制度,它给予特定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商品以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零关税待遇。这种制度旨在促进与特定国家间的贸易关系,通常作为发展援助的一部分,帮助经济较不发达的国家增加其出口,改善贸易条件。
特惠税:Preferential Duties,全称为“特定优惠关税”
特惠税的税率低于最惠国税率,且不自动扩展给其他国家,体现了非普遍性和非互惠性特点,即除非有特别协议,其他国家不能根据最惠国待遇要求获得相同的关税优惠。
中国在实施特惠税方面,例如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关税优惠政策,截至 2024 年,已给予 43 个与我国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提供 98% 税目产品的零关税待遇,以及对其他一些国家提供 97% 或 95% 税目产品的低关税待遇。这些政策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最不发达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等法规来具体实施,确保了原产地规则的明确和执行,如完全获得标准、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标准等,以确保只有符合条件的产品能享受优惠。
特惠税的使用不仅影响进口商品的成本,也影响国际贸易的流向,是国际经济合作和外交政策的重要工具之一。它鼓励了受惠国的经济发展,同时为进口国提供了更多样化的产品来源,促进了全球贸易的平衡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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