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动资产是指企业流动资产中可以迅速转换成为现金或已接近现金形态的资产,不包括那些变现速度较慢或不确定性较大的资产。速动资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货币资金: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内可轻易买卖的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等。
3、应收票据:由债务人开具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的票据。
4、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扣除已知的坏账损失。
5、其他应收款:除上述之外的其他短期债权,如预付账款中的部分(如果预付账款能迅速转化为现金或有明确的可回收性)。
速动资产的计算通常需要从流动资产中扣除存货、预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难以迅速变现的流动资产。这是因为这些资产的变现能力较弱,可能受到市场波动、滞销或特定条件限制的影响。在某些分析中,也可能不扣除预付账款和待摊费用,如果它们在流动资产中所占比例较小,但这不是普遍做法。
通常速动资产等于企业的全部流动资产扣除可能在市场上迅速脱手的那部分存货后的余额,是考察企业偿债能力的常用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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