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谈判是指谈判人本身并不是当事人,而是受人委托参与某项交易的谈判。代理谈判的类型有全权代理和一般代理:全权代理是拥有签约权,可以直接代表委托人签订合同;一般代理是无签约权,只能进行谈判,最终需要委托人确认。
代理谈判:Agent negotiations
定义
代理谈判是指谈判人本身并不是当事人,而是受人委托参与某项交易的谈判。
- 非当事人身份:代理人不是交易的直接参与者,而是代表委托人进行谈判。
- 授权范围:代理人的行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超出授权范围的应允难以兑现。
- 责任承担:代理人需对其行为负责,确保谈判结果符合委托人的利益。
代理谈判有全权代理(有签约权)和一般代理(无签约权)两种情况。
- 因为谈判人不是交易的主人,越过授权范围做出的应允一般难于兑现,不仅给双方造成不便,代理人自身也负不起责任。
- 因此,代理人的谈判十分注重自己的授权范围,并且常常以“此事须去请示”、“本人权力有限”为借口绕开谈判中出现的难题,有时为了婉转地向对方施加压力,也采用“权力有限”谋略。
代理谈判的特征
代理谈判主要表现为在授权范围内参与谈判、谈判地位超脱及态度积极等特点。
1、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谈判
代理人因为是代表交易主人在授权范围内参与谈判,因此他十分注意自己被授予权限的界限,一般都谨慎地、准确地在委托范围之内行事。否则一旦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也就无法履行或兑现,他自身也难负起责任。有时这一特点也被作为一种谈判策略,必要时向谈判对手强调自己的谈判代理人的谈判地位,间接地向对方施加压力。
2、谈判地位超脱
因为是代理,是受人之托参与谈判,是相对于买方、卖方之外的“第三者”,所以带给人以超脱、“客观”的印象。而谈判中常以代理谈判这一特点,运用代理的“第三者身份”来评品买卖双方条件,以迷惑、说服对方,从而达到实现交易或谈判成功的目的。
3、态度积极
由于代理人的特殊地位。客观上决定了他在态度上要积极,在工作上要主动。否则,委托人就不会真正放心,不可能给予他更大的谈判权限,也不可能让对方感到委托人的实力地位和最终达成协议的可能。
4、有签约权与无签约权代理谈判的差异
有签约权代理谈判与无签约权代理谈判区别在于两者谈判目标不同。前者目标为成交签字,后者仅为成交之时,因此两种谈判代理人的能动性和冲击力是有强弱差别的。
代理谈判的准备和策略
1. 拜访目标
- 了解合作意向:明确对方是否有合作意愿。
- 了解合作流程:熟悉对方的决策流程和合作标准。
- 评估机会:判断合作的可能性和潜在风险。
2. 分析对方需求
- 对方看上的优势:确定对方为何对合作感兴趣,这将是谈判的筹码。
- 对方的需求:了解对方希望获得的支持,如价格优惠、培训、市场活动等。
- 对方的担忧:识别对方可能的顾虑,如市场竞争、区域内的其他代理商等。
- 对方能提供的价值:明确对方能为己方带来哪些好处。
3. 谈判策略建立关系
- 对抗关系:强调竞争,展示不合作的后果,如两败俱伤的局面。
- 合作关系:提出有条件的合作,如在达到一定业绩后将市场交给对方。
- 有条件的合作:设定具体条件,如在一年或三年内完成特定指标后再考虑合作。
4. 利用资源
- 愿景:描绘未来的合作前景,激发对方的积极性。
- 资源:提供客户线索、技术支持、培训和市场活动经费等。
- 竞争:强调不合作的后果,如引入其他竞争对手。
实例分析
假设你在与一个实力雄厚的代理商谈判,对方提出将原有的四家小代理商归其管理。
你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 评估对方动机:对方可能希望通过合作扩大市场份额,尤其是中低端市场。
- 提出困难:说明说服原有四家代理商的难度,以及缺乏对方承诺的风险。
- 设定条件:提出有条件的合作,如在对方完成特定业绩指标后再考虑将市场交给对方。
技术支持
现代技术也在支持代理谈判,例如自动谈判代理(negotiation-agent):
- 自动谈判代理: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自动识别对手的行为模式并调整策略。
- 策略切换机制:根据对手的行为动态选择最合适的谈判策略。
- 评审机制:定期评估现有策略的有效性,必要时添加新的策略。
代理谈判需要充分准备,明确目标,了解对方需求,制定合理的策略,并利用各种资源。通过这些方法,可以提高谈判的成功率,实现双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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