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星加强货物品名瞒报/漏报/错报管理的通知
致各尊敬的客户以及订舱代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货物品名的订舱及提单制作,再次做如下提醒:
- 危险品的包装,品名,件数,重量,体积需做如实申报
- 提单上显示的危险品包装,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必须与危险品订舱时的申报保持一致
- 如果危险品订舱申报后有任何更改,必须截单前联系我司订舱部客服进行再次审核及批复
- 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包含但不仅限于非危化工品以及电池等的货物,订舱与提单需要申报一致
我司一旦发现货物品名信息瞒报/漏报及故意错报,将征收每箱15,000美金违约金及额外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我司借此呼吁广大客户,在订舱时请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确保海关预配舱单、报关单和提单信息一致,不得瞒报、漏报、错报,以免产生此项违约金。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我司。
以星综合航运(中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