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对象 一、主体的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二、物的对象是存款、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2018年9月5日出口退税6,903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对象已关闭评论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