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上货物记载引发的问题分析 在《海牙规则》下,依其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提单记载的内容对于收货人或提单受让人仅仅是所载货物的表面证据。 但是,《海牙-维斯比规则》的第三条第四款却规定,提单上记载的货物数量对于收货人或提单受让人是决... 2018年9月4日外贸单证6,087提单上货物记载引发的问题分析已关闭评论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