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进口商才用预支信用证

外贸知识 2025年11月28日15:52:42在什么情况下进口商才用预支信用证已关闭评论60

答:进口商用预支信用证常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在市场缺货的情况下,进口商需货心切。2.在出口商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进口商企图以预支货款的方式进行压价。3.进口商为了使在出口地点的机构(如分支公司、驻外代表、代理等)不失时机地利用有利价格抓取现货。

进口商采用预支信用证的典型情形

  • 抢购紧俏现货或价格看涨:当市场供不应求或预期价格上涨时,为锁定货源与价格,进口商通过预支安排让出口商提前备货与发运。
  • 出口商资金短缺需融资支持:出口商在备料/生产/集港阶段出现周转困难,进口商以预支作为条件,换取更优价格或更快交期。
  • 通过出口地代理快速进货:受益人为进口商在出口地的代理/买办时,预支可使其迅速组织货源、把握行情。
  • 行业惯例性支付安排:在羊毛、大米、毛皮等特定行业,预支信用证已成为惯常做法,便于标准化操作与风险控制。
  • 大型设备/长周期项目的前期投入:订购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出口商需先期备料,进口商以预支支持其启动生产。

常见类型与进口商风险控制点

  • 全部预支信用证(Clean Payment Credit):凭光票预支全部货款,出口商另提交补交单据承诺。风险在于若未补单或挪用资金,垫款本息由进口商承担。
  • 红色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 Credit):预支部分金额,待装运交单后从尾款中扣除预支及利息。进口商需关注补单时限与用途控制,防止资金被挪用。
  • 绿色条款信用证(Green Clause Credit):更严格,要求将预支所购货物以银行名义入库并持有仓单,必要时进口商需提供担保/抵押,适合金额较大的预支。
  • 打包信用证(Packing Loan)区分:打包放款是出口地银行给予出口商的装运前融资,通常不涉及开证行/进口商直接垫款,风险主体不同。

进口商在条款与操作上的要点:

  • 明确并限额预支比例(如不超过20%),并写明计息方式与扣回路径(从信用证项下汇票金额中扣除)。
  • 设定补交单据的明确时限与违约处理(逾期利息、扣款、终止预支等),避免无限期占用预支资金。
  • 采用绿色条款时,落实仓储监管与仓单交付;必要时要求担保/抵押以覆盖大额预支风险。
  • 严格限定预支款用途(仅用于本合同项下备货/生产/装运),防止挪作他用。
  • 选择垫款主体(进口商直接垫款、开证行垫款或代付行垫款),并明确利息归属与收取方,避免结算争议。

何时不宜采用预支信用证:

  • 供货渠道稳定、价格平稳且出口商资金充足时,无需承担预支带来的额外风险与成本。
  • 对出口商信用与履约能力存疑,或难以落实仓单监管/担保等风控安排时。
  • 货物标准化程度低、价值难以核定或市场价格下行时,预支后违约与价格风险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