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货物是指在运输过程中,其尺寸或重量超出标准运输工具(如火车、卡车)的限制或法定规定的最大限界的货物。这些货物由于超出常规运输界限,需要特别的运输安排和许可。
超限货物:Out-Of-Gauge Goods
定义
铁路运输:在铁路运输中,超限货物分为上部、中部和下部超限,依据货物超限部位的高度和超出机车车辆限界的程度,划分为一级、二级和超级超限等级。超限不仅考虑直线上的超限,还包括在300米半径曲线上的计算宽度超限。
公路运输:在公路上,超限货物通常指长度超过14米、宽度超过3.5米或高度超过3米的货物。这些货物运输需要特别的许可和可能的路线规划,以确保不损害公路设施并保障安全。
超重货物
超重货物则是指总重量超过桥梁和道路设计承载标准的货物。根据活载系数Q,超重货物分为一级、二级和超级超重,反映了对基础设施的额外压力。
管理与规定
- 运输管理:超限货物运输前需确定超限等级,并可能需要申请《超限运输通行证》,明确运输时间、路线和速度,确保符合各地的法规要求。
- 安全与限制:考虑到超限货物对运输安全和基础设施的影响,特定线路和设施可能不允许超限货物通过,或者需要采取特殊措施,如使用特殊车辆、夜间运输或临时调整交通。
- 法律框架:各国和地区的法律对超限运输有详细规定,如中国有《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来规范此类运输,以保护公路安全和维护公共设施不受损害。
超限货物的特点
- 装载后车与货的总重量超过所经路线桥涵、地下通道的限载标准。
- 货物宽度超过车辆界限。
- 载货车辆最小转弯半径大于所经路线设计弯道半径。
- 装载总高度超过5米;通过电气化铁路平交道口时,装载总高度超过4.2米;通过无轨电车线路时,装载总高度超过4米;通过立交桥和人行过街天桥时,装载总高度超过桥下净空限制高度。
超限货物的类型
超限货物同样是一个总称,包括不同种类,有的是超高货物,有的是超长货物,有的则是超重、超宽货物,这些货物对运输工具、运输组织的要求各异。为了保证运输安全和管理的需要,一些运输方式有必要根据超限货物的主要特性进行分类。
如我国公路运输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公路超限货物(即大型物件,简称大件)按其外形尺寸和重量分成四级,具体见表。
表 大型物件分组:
| 大型物件级别 | 重量(吨) | 长度(米) | 宽度(米) | 高度(米) |
|---|---|---|---|---|
| 一 | 40~(100) | 14~(20) | 3.5~(4) | 3~(3.5) |
| 二 | 100~(180) | 20~(25) | 4~(4.5) | 3.5~(4) |
| 三 | 180~(300) | 25~(40) | 4.5~(5.5) | 4~(5) |
| 四 | 300以上 | 40以上 | 5.5以上 | 5以上 |
注:“括号数”表示该项参数不包括括号内数值。
货物的重量和外廓尺寸中,有一项达到表中所列参数,即为该级别的超限货物;货物同时在外廓尺寸和重量达到两种以上等级时,按高限级别确定超限等级。
超限货物重量指货物的毛重,即货物的净重加上包装和支撑材料后的总重,它是配备运输车辆的重要依据,一般以生产厂家提供的货物技术资料所标明的重量为参考数据。
根据铁道部1979年12月29日发布实施的《铁路超限货物运输》中第2条规定:铁路超限货物由线路中心线起分为左侧、右侧和两侧超限并按其超限部位和超限程度划分为下列等级:
(1)上部超限
由轨面起高度(以下简称高度)超过3600毫米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一级、二级和超级。
(2)中部超限
在高度自1250~3600毫米,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一级、二级和超级。
(3)下部超限
在高度自150~1250毫米,有任何部位超限者,按其超限程度划分为二级和超级。
(4)其他超限
对装载通过或到达特定装载限界区段(简称特定区段,下同)内各站的货物,虽没有超出机车车辆限界,但超出特定区段的装载限界时,亦应视为超限货物。超限等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对超出特定区段装载限界,还没有超出一级超限限界的,按照一级超限办理。
- 对超出一级超限限界的,应根据超出限界程度确定超限等级。
实际应用
在实际操作中,超限货物的运输需要精确的规划,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特殊装载、加固技术、路线规划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以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和合法合规。超限货物的运输成本通常较高,因为需要额外的物流支持和可能的交通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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