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记录

外贸日报小编 2024年12月13日17:31:39港航记录已关闭评论166

港航记录是一种特定的文档,它详细记载了港口与航运企业之间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异常情况的原始信息。这一记录具有内部性质,主要服务于承运人内部各环节之间的责任判定和货运质量保证,而不对外部,即收货人和托运人产生法律效力,也不会直接提供给他们。

定义

港航记录是指港、航企业之间记载事故原始情况的记录,对收货人、托运人不发生效力,不向托运人和收货人提供。

港航记录

目的

港航记录的目的是确保在货物装卸、运输、保管等环节中,一旦遇到诸如货物灭失、变质、污染、损坏、腐坏,件数溢短、货单分离、货单不符,标志脱落不清,包装破损或经过整修等情况,能够有据可依,及时采取措施,并在必要时作为内部处理责任的基础。

当港航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发现上述问题,应共同编制港航记录。如果一方要求编制而对方拒绝,可以编制“港航备忘录”,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用于上报上级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港航记录的作用

港航记录是承运人内部各环节之间判明责任,采取保证货运质量措施的依据。港航在进行货物交接当时发生或发现货损货差等事故以及按规定须应编制记录证明的,港口应会同船舶编制港航记录。

任何一方要求编制记录,对方不得拒编,意见有分歧可在记录上批注,如一方坚持拒编拒批,对方可实事求是地编制“港航备忘录”,据实证明实际情况,递交对方上级或转有关部门。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编制港航记录:

  • 货物灭失、变质、污染、损坏、腐坏。
  • 件数溢短、货单分离、货单不符。
  • 标志脱落不清,包装破损或经过整修等。

港航记录编制一式五份:

  • 进口:编制单位留存一份,交船舶一份,转港口主管货商部门三份(其中一份寄起运港、一份寄船公司);
  • 出口:编制单位留存一份,交船舶两份(其中一份带交到达港)。转港口主管货商部门二份(其中一份转船公司)

港航记录的编制遵循一定的规定,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是处理货损货差争议、内部管理优化和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港航记录不直接参与外部纠纷解决,但其内容可能在调查事故原因、评估责任归属时作为内部参考,对于优化流程、减少未来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