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官网:www.st.gov.my 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是根据 2001 年能源委员会法成立的,是马来西亚半岛和沙巴州能源行业的新监管机构,该委员会的成立是为了确保能源行业以有效的方式发展,以便马来西亚准备好迎接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新挑战,特别是在能源供应行业。
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Energy Commission (Malaysia) 英语 Suruhanjaya Tenaga 马来语
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在适用法律范围内监管和促进与电力和天然气供应行业有关的所有事项,即 1990 年电力供应法、1990 年许可证供应条例、1993 年天然气供应法、1994 年电力条例和 1997 年天然气供应条例。在履行其职责时,委员会采取自我监管的方法。
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接管了电力和天然气供应部的角色,于2002年1月1日开始运作,该委员会的主要重点是可靠的电力和天然气供应,合理的成本和安全。
能源委员会的作用分为三个,即经济监管,技术监管和安全监管。
- 经济监管:促进发电、输电、配电、供应和使用以及天然气网状和使用方面的经济性;促进竞争;实现公平有效的市场行为,防止在电力和管道天然气行业中滥用垄断或市场力量。
- 技术法规:确保电力和管道燃气供应行业供应和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效率和质量。
- 安全法规:保护行业、消费者和公众免受因发电、输电、配电、供应和使用电力以及管道燃气的分配、供应和使用而产生的危险。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