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院官网:www.echr.coe.int 欧洲人权法院也称为“斯特拉斯堡法院”,它是欧洲委员会的一个国际法院,负责解释《欧洲人权公约》。欧洲人权法院审理指控缔约国违反其加入的《公约》或《公约任择议定书》所列举的一项或多项人权的申诉。法院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
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缩写(ECHR 或 ECTHR)
《欧洲人权公约》也以首字母缩写“ ECHR ”提及,该公约是在欧洲委员会范围内通过的,其所有 46 个成员国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法院的主要司法解释手段是“活文书原则”,即根据当前情况解释《公约》。
国际法学者认为欧洲人权法院是世界上最有效的国际人权法院之一,然而,法院面临着缔约方未执行判决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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