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交港杂费,最终取决于 FCA 条款下的具体合同约定和交货地点的实际情况。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些细节,以避免误解和纠纷。港杂费的承担则取决于具体情况:
1、如果交货地点是在工厂或仓库,且不涉及港口操作,那么 FCA 条件下卖方通常不负责港杂费,因为这些费用发生在货物交给承运人之后。
2、如果指定的交货地点在港口或需要通过港口设施,情况可能更复杂。尽管 FCA 的基本原则是卖方不负责后续的运输和港杂费,但如果实际操作中这些费用在交货给承运人前就产生(比如特殊情况下需要卖方预先支付的港口费用),这些费用可能需要卖方承担。
3、THC(Terminal Handling Charges),作为港杂费的一部分,如果是交货前产生的,按照 FCA 原则,理论上不应由卖方承担。但实际操作中,合同条款的细节非常关键,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调整费用的分担。
FCA(free carrier)是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FCA(Free Carrier)术语下,卖方的责任是在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根据贸易术语的定义,卖方需要承担将货物交到承运人之前的所有费用,这通常包括出口报关的费用和在交货地点的装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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