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行是开证行指定的对信用证项下汇票进行付款的银行,它可能是开证行本身,也可能是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付款行的主要职责是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后,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向受益人支付款项。付款行与开证行之间存在代理关系,付款行代开证行履行付款责任。
付款行:Paying Bank
定义与作用:
付款行是开证行的付款代理人。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另一家银行为信用证项下汇票上的付款人,这银行就是付款行。它可以是通知行或其它银行。
如果开证行资信不佳,付款行有权拒绝代为付款。但是,付款行一旦付款,即不得向受益人追索,而只能向开证行索偿。
权利与义务:
- 付款行有权根据代理合同或代付约定向开证行取得偿付的款项,并收取因付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 付款行一旦付款,即不得向受益人追索,而只能向开证行索偿。
- 如果开证行资信不佳,付款行有权拒绝代为付款,但一旦付款,付款行即承担了不可撤销的付款责任。
与其它银行的区别:
- 付款行与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不同,偿付行是受开证行指示或由开证行授权,对信用证的付款行、承兑行、保兑行或议付行进行付款的银行,偿付行不受单和审单,仅凭议付行的声明进行偿付。
- 付款行与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不同,议付行是根据开证行在议付信用证中的授权,买进受益人提交的汇票和单据的银行,议付行对开证行有权请求偿付,对受益人有追索权。
- 付款行与承兑行(Accepting Bank)不同,承兑行是远期信用证中指定的并授权承兑信用证项下汇票的银行,承兑行付款后向开证行要求偿付。
操作流程:
- 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指定付款行为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付款人或付款信用证下执行付款的银行。
- 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给付款行,付款行审核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
- 如果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付款行将向受益人支付款项。
- 付款行付款后,向开证行索偿,开证行向付款行偿付款项。
开证行倒闭时付款行的权利和义务
开证行倒闭后,付款行的权利和义务:
- 付款行持有单据或承兑汇票,如向开证行的清理人提出偿付要求时,则处于一般债权人的地位,并无优先权。
- 开证行倒闭后,对信用证的受益人可拒绝付款。
- 付款行在付款后,则不能因开证行倒闭而向出口商进行追索,也不能越过开证行的清理人,要求进口商直接赎单。
- 如付款行持有开证行的存款或其他资产时,有权要求将其与债务对抵,不足之数可要求清理人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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