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

外贸知识 2024年9月25日14:36:20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已关闭评论578

实际全损是指在海上运输过程中,被保险的货物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导致货物完全灭失或彻底丧失其原有用途,以至于无法恢复或不再具有任何商业价值。

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

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又称“绝对全损”。

定义

实际全损是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发生全部毁损的情况,与推定全损相对应,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失去原有用途,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即货物的全部损失已经发生或者不可避免。

  • 例如船舶触礁后船货同时沉入海底;
  • 水泥经海水浸泡结块丧失使用价值。

此外,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例如已达半年仍无信息,也可视作实际全损。

实际全损的构成条件

  1.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
  2.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
  3.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
  4. 船舶在合理时间内未从被获知最后消息的地点抵达目的地,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满两个月后仍没有获知其消息的,为船舶失踪。船舶失踪视为实际全损。

实际全损包括但不限于:

  1. 货物因自然灾害(如台风、海啸)或意外事故(如火灾、沉船)而全部沉入海底,导致无法找回或使用。
  2. 货物被海盗抢劫一空,或者因敌对行动被扣押,使得货主实际上失去了对货物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且无法挽回。
  3. 特定货物遭受损坏后,如水泥受海水浸泡变硬、烟叶受潮霉变,这些货物丧失了它们的基本功能或商业价值。
  4. 在国际贸易中,如果载货船舶长时间失踪,根据航程和习惯,可以推定货物已全部损失。

实际全损意味着货物的损失是彻底的,没有恢复的可能,或者恢复的成本远超过货物本身的价值。在保险理赔上,这通常会导致保险公司按照货物的全值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