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程终止(Termination of the Adventure)

外贸知识 2024年12月1日16:38:25航程终止(Termination of the Adventure)已关闭评论159

航程终止是指在国际海上保险中,当保险货物在运抵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之前,因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运输契约在其他港口或地方终止,或者航程在运输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截止期以前先告终止的情况。这一条款主要适用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确保在意外情况下保险的有效性。

航程终止:Termination of the Adventure

定义

航程终止指的是一个航次的结束。

航程终止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形:

  1. 如果共同海损行为发生时在船上的全部货物只有一个目的港,则航程应在该港卸货完毕之日结束。
  2. 如果船舶在抵达目的港前不再继续原航程,则航程应在决定放弃航程之日结束。
  3. 如果共同海损行为发生时在船上的货物有几个目的港,则就每一批货物(及其有风险的运费)而言,其航程应以该批货物在其目的港卸货完毕之时终止;但就船舶而言应在最后一批货物卸毕时,航程才算结束。

航程终止(Termination of the Adventure)

航程终止的具体情形

情形一如果共同海损行为发生时在船上的全部货物只有一个目的港,则航程应在该港卸货完毕之日结束。

示例:假设一艘货轮从上海出发前往纽约,途中在洛杉矶卸货并完成所有货物的交付,那么航程在洛杉矶卸货完毕时终止。

情形二如果船舶在抵达目的港前不再继续原航程,则航程应在决定放弃航程之日结束。

示例:假设一艘货轮从上海出发前往纽约,但在中途因天气恶劣决定在旧金山卸货并放弃继续前往纽约,那么航程在决定放弃航程时终止。

航程终止条款的内容

保险继续有效:在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如果运输在合同所载明的目的地之外的其他港口或地点终止,或者航程在运输条款规定的交货发生之前终止,保险继续有效。

条件:保险人必须迅速获得通知,并在需要的情况下增收保险费。

终止条件:保险继续有效,直到下列情况之一发生:

  • 货物全部卸载:在终止地的所有货物已经卸载完毕。
  • 货物转移:货物被转移到另一艘船上继续运输。
  • 货物销售:货物在终止地被出售。

法律依据

航程终止地法:在航程终止地,财产被要求分摊共同海损,因此可以该地的法律作为调整共同海损的法律。如果航程在洛杉矶终止,那么洛杉矶的法律将用于处理共同海损的分摊问题。

实际应用

  • 案例分析:假设一艘货轮从上海出发前往纽约,途中因政治动乱在旧金山卸货并决定不再继续航行。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继续承担保险责任,直到货物在旧金山卸载完毕或转移至其他船只。
  • 风险管理:航程终止条款为货主和保险公司提供了灵活性,减少了因不可控因素导致的经济损失。

航程终止条款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重要条款,旨在保护被保险人在不可控情况下仍能获得保险保障。通过明确的终止条件和法律依据,该条款确保了保险的有效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