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承揽商签发的联运提单识别要点如下:
一、先确认单据类型与签发人身份
- 看标题与措辞:单据名称通常直接写明为“Combined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Multimodal Transport B/L”或中文“联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
- 看签发人抬头:签发栏应显示运输承揽商/多式联运经营人(Combined Transport Operator, CTO)的公司名称及其签章;如由代理签发,需注明“for or on behalf of [CTO名称]”。
- 看责任定位:文本会明示其作为CTO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而非仅作为实际承运人的代理)。
- 看适用规则:正面或条款中常出现“根据《联运单证统一规则》(ICC Uniform Rules for a Combined Transport Document, 出版物第298号)”的字样,这是识别CTO签发联运/多式联运单据的重要标志。
- 看签发时间与状态:CTO可在收货后签发“Received for shipment/货物收到”状态的联运提单;若已装船,常见“On board/已装船”批注。
以上要素与签发人身份共同指向“由运输承揽商签发”的联运提单特征。
二、核对关键字段是否体现“全程”与“承揽商责任”
- 运输区段与地点:应同时出现“Place of Receipt(收货地)”与“Place of Delivery(交货地)”,且往往不同于单一的装货港/卸货港,体现门到门/场到场等全程运输安排。
- 签发信息:显示签发地点与日期、正本份数、运费与费用、以及提货地代理信息(For delivery of goods please apply to…),体现CTO对全程的组织与交付安排。
- 可转让性:可转让联运提单通常标注“To order/凭指示”或“To bearer/凭来人”并规范背书与正本份数;不可转让则记名收货人。
- 责任与条款:背面条款通常载明CTO的责任期间、赔偿责任限制、适用法律与管辖权、共同海损、留置权等,体现其作为全程经营人的契约责任。
这些字段共同说明该提单覆盖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并由CTO对全程负责
三、实操核验清单(拿到一份提单时的步骤)
- 看名称与规则:是否写明“Combined/Multimodal Transport B/L”及“ICC UCP600 第19–22/23条”或“联运单证统一规则(ICC 298)”。
- 看签发栏:是否显示CTO公司名称与签章,代理签发是否注明“on behalf of”。
- 看地点字段:是否同时有Place of Receipt与Place of Delivery,并与信用证/合同一致。
- 看状态与批注:是否“Received for shipment”或“On board”,装船批注是否含船名/装运日期。
- 看可转让性:是否To order/To bearer并规范背书;不可转让是否记名。
- 看背面条款:是否载明CTO责任、赔偿限额、适用法律/管辖、共同海损、留置权等。
- 看一致性:提单信息需与信用证/合同/订舱信息一致,避免单单不符。
以上步骤可在几分钟内完成对“运输承揽商签发之联运提单”的准确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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