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转运提单(Transshipment B/L)与联运提单(Through B/L)核心区别在于运输方式组合和承运人责任范围。以下是两者的详细对比及实务判断要点:
一、定义与运输方式差异
| 维度 | 转运提单 | 联运提单 |
|---|---|---|
| 运输方式 | 仅涉及同一种运输方式内的换船(如海运→海运),即“海-海联运”。 | 必须包含两种及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如海运+铁路、海运+公路),即多式联运。 |
| 货物移动路径 | 货物在运输途中需在中途港换装另一艘船舶,但全程仍为海运。 | 货物可能在中转站换装不同运输工具(如从船转运至火车或卡车)。 |
二、提单签发与责任划分
| 维度 | 转运提单 | 联运提单 |
|---|---|---|
| 签发人 | 由第一程海运承运人签发,仅对第一程运输负责。 | 由**多式联运经营人(MTO)**或第一程承运人签发,通常对全程运输负责。 |
| 责任范围 | 签发人仅负责第一程海运,后续转运由第二程承运人独立负责。 | 签发人需对全程运输负责(即使实际承运人分段操作),但责任可能按区段划分。 |
| 提单性质 | 属于海运提单的延伸,仅覆盖海运段。 | 属于多式联运单据,可能整合海运、陆运等多段运输信息。 |
三、实务操作中的关键区别
1. 提单标注内容
转运提单:
- 提单上明确标注“With Transshipment at [港口名]”,表明中途需换船。
- 仅显示第一程船舶信息,第二程船舶信息可能空白或后续补充。
联运提单:
- 提单上列明起运地、中转地、最终目的地及不同运输工具信息(如“海运至鹿特丹,转铁路至汉堡”)。
- 可能包含多段运输的装运港和卸货港(如“装运港:上海;中转港:鹿特丹;目的港:汉堡”)。
2. 银行审核标准
转运提单:
- 根据UCP600第29条(c)款,若信用证未禁止转运,银行接受转运提单。
- 需确保转运港与信用证规定一致。
联运提单:
- 根据UCP600第19-22条,需满足多式联运单据的签发、签署和内容要求。
- 银行可能要求提供全程运输的证明文件(如铁路运单、公路运单等)。
3. 风险与费用划分
转运提单:
- 货损风险在换船时转移至第二程承运人,滞期费/速遣费仅针对第一程计算。
- 运费通常由第一程承运人收取,后续费用由收货人自行支付。
联运提单:
- 风险自签发提单时转移至收货人,全程费用(包括转运段)通常由第一程承运人统一收取。
- 若运输条款为“门到门”,联运经营人需协调各段运输并承担连带责任。
四、典型案例对比
| 场景 | 转运提单 | 联运提单 |
|---|---|---|
| 货物路径 | 上海港→釜山港(换船)→洛杉矶港 | 上海港→鹿特丹(海运)→汉堡(铁路) |
| 提单签发人 | 第一程船公司(如中远海运) | 多式联运经营人(如DHL全球货运) |
| 责任划分 | 中远海运仅负责上海-釜山段;现代商船负责釜山-洛杉矶段 | DHL全程负责,若货物在鹿特丹转关时受损,DHL需协调赔偿 |
| 提单内容 | 装运港:上海;卸货港:洛杉矶;标注“With Transshipment at Busan” | 装运港:上海;最终目的地:汉堡;标注“By Sea to Rotterdam, then Rail to Hamburg” |
五、判断口诀
- 转运提单:“同方式换船,责任分段管”(海运换海运,仅管第一程)。
- 联运提单:“多方式联运,全程一把抓”(海运+其他,经营人总负责)。
实务建议:在信用证交易中,需严格审核提单类型是否符合条款要求。若需简化流程,优先选择联运提单;若涉及港口中转,需明确转运条款以避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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