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与留抵退税是我国增值税体系中的两种重要退税政策,核心差异在于适用对象、政策目标和计算逻辑。免抵退税本质是出口导向型税收优惠,通过抵税实现间接补贴;留抵退税则是普惠性现金流工具,直接退还沉淀进项税。企业需根据经营模式(出口/内销)、进销结构及信用等级选择适用政策。对于既有出口又有大额留抵的企业,需按“免抵退先行、留抵退后补”原则统筹申报。
一、定义与政策目标
免抵退税:
免抵退税适用对象:生产型出口企业(如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
免抵退税政策目标:通过“免、抵、退”三步操作减轻出口企业税负,提升国际竞争力。
- 免:出口环节免征销项税额;
- 抵:出口货物进项税额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 退:未抵完部分退还企业。
留抵退税:
免抵退税适用对象: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限行业)。
免抵退税政策目标:缓解企业因长期进销倒挂形成的资金占用,优化现金流。
退还尚未抵扣的期末留抵税额(进项税额 > 销项税额的差额)。
二、核心差异对比
| 维度 | 免抵退税 | 留抵退税 |
|---|---|---|
| 适用场景 | 出口业务(如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 | 所有行业(如制造业采购设备形成大额进项) |
| 政策依据 |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操作规程》 | 财税〔2019〕39号公告 |
| 退税计算逻辑 | 三步法:免销项→抵内销税→退未抵余额 | 退还增量留抵额 × 进项构成比例 × 60% |
| 资格条件 | 出口合规单证齐全 | 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0且第6月≥50万,信用等级A/B级 |
| 对现金流影响 | 通过抵税间接优化资金流 | 直接退还现金,缓解运营压力 |
三、计算逻辑详解
免抵退税(以生产企业为例)
免抵退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 × 退税率)- 免税原材料抵减额。
当期应纳税额 = 内销销项税 -(总进项税 - 进项转出)- 上期留抵。
实际退税:
- 若期末留抵额 ≤ 免抵退税额 → 退留抵额;
- 若期末留抵额 > 免抵退税额 → 退免抵退税额。
案例:出口离岸价600万,退税率13%,期末留抵35万,免抵退税额52万 → 退35万,免抵额17万。
留抵退税
增量留抵 = 当期期末留抵额 - 2019年3月底留抵额。
可退税额 = 增量留抵 × 进项构成比例 × 60%。
注:进项构成比例仅含专票、海关缴款书、完税凭证的税额占比。
案例:某企业增量留抵60万,进项构成比例 96% → 可退34.56万。
四、政策衔接与冲突处理
叠加适用:
- 出口企业可同时申报免抵退税与留抵退税,但税务机关优先办理免抵退税。
- 免抵退后仍符合留抵条件,再办理留抵退税。
冲突处理:
- 若留抵退税额与免抵退税额重叠,以税务机关核准顺序为准:免抵退应退税额优先扣减留抵退税额。
五、实务建议
免抵退税适用场景:
- 生产型出口企业需平衡内销与外销税负,避免因“免抵退不得免征额”(征退税率差)增加成本。
留抵退税适用场景:
- 重资产企业(如设备制造业)或疫情期间进项积压企业,优先申请退税改善现金流。
- 注意规避“即征即退”与留抵退税互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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