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关所需的资料根据货物类型、贸易方式及海关要求有所不同,出口报关资料以报关单、发票、装箱单、合同为核心,其他文件需根据货物特性(如是否涉检、加工贸易)及目的国要求补充。建议提前与报关行或海关确认,避免因单证不全延误通关。
出口报关核心文件清单及注意事项:
一、基础单证(必备)
- 报关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两份,需加盖报关专用章或公章),详细填写品名、数量、价值、产地等信息。
- 商业发票:列明货物交易价格、数量、型号等,需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 装箱单:注明每个包装的货物明细(重量、尺寸等),散装货物可免交。
- 贸易合同:买卖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或确认书,需盖合同专用章。
- 装货单(Shipping Order)或托运单:船公司提供的装货凭证,用于确认订舱信息。
二、特殊单证(视情况提供)
- 出口许可证/批文:如货物涉及限制出口(如濒危物种、军用品),需提供输出许可证(E/P)正本。
- 原产地证书:部分国家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以享受关税优惠。
- 检验检疫文件:如熏蒸证书(木制包装)、卫生证书、质量检验证书等,根据目的国要求提供。
- 核销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外汇管理局签发),用于外汇结汇核查。
- 加工贸易手册: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需提供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手册》。
三、其他辅助文件
- 委托书:代理报关委托书(需双方盖章)或报检委托书。
- 运输单据:提单(B/L)、空运单(AWB)或陆运单,需与运输公司确认。
- 增值税发票:用于出口退税申报。
- 货物进仓证明:证明货物已进入海关监管仓。
四、注意事项
- 时间要求:出口货物需在装货前24小时向海关申报,部分特殊货物(如危险品)需提前报检。
- 查验准备:海关可能要求提供型录、说明书或样品辅助查验。
- 电子化趋势:部分签审文件已纳入贸易便捷化系统,可免交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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