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打包放款和福费廷都是外贸融资工具,但两者在融资阶段、风险承担、期限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打包放款和福费廷服务于外贸流程的不同阶段,通常不会在同一笔交易中被同时使用。
- 打包放款:解决生产备货阶段的资金需求。
- 福费廷:解决远期收汇阶段的风险和资金占用问题。
打包放款和福费廷的区别速览
| 对比维度 | 打包放款 (Packing Loan) | 福费廷 (Forfaiting) |
|---|---|---|
| 融资阶段 | 装运前 (备货期) | 装运后 (已形成远期应收账款) |
| 融资依据 | 信用证、出口合同 | 已承兑/担保的远期汇票、本票等债权凭证 |
| 风险与追索 | 有追索权,银行可向出口商追讨 | 无追索权 (欺诈等极端情况除外),风险由银行承担 |
| 融资期限 | 短期,通常不超过6个月 | 中长期,通常为6个月至5年,甚至更长 |
| 适用交易 | 一般商品贸易 | 金额大、付款期长的资本性物资贸易 |
| 银行授信 | 占用出口商的授信额度 | 通常不占用,以银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为主 |
| 融资成本 | 相对较低 | 相对较高,包含利息、承诺费、管理费等 |
| 财务报表 | 贷款计入负债,不改变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出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
概念解析
打包放款 (装运前融资)
出口商在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后,凭信用证向银行申请的短期贷款。这笔钱专门用于该信用证项下货物的备料、生产和装运,本质上是一笔以未来收汇为还款来源的专项贷款。
福费廷 (装运后融资)
福费廷(Forfaiting)是指银行或金融机构无追索权地买入出口商持有的、已由进口商承兑或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通过此操作,出口商可以立即获得现金,同时将远期收款的信用、利率、汇率及国家风险全部转移给银行。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