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享惠情况(出口必填项)选填范围: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不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这三个项目。
报关单在填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项目时“出口享惠情况”作为第二个申报要素项弹出填报窗口。
填报窗口显示以下选项:
“0 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不享受优惠关税”
“1 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
“2 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
“3 不适用于进口报关单”
一、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0”、“1”、“2”三个选项填报,各选项具体含义为:
“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不享受优惠关税”,是指出口货物没有计划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
“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是指出口货物计划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
“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是指出口货物在出口申报时不能确定最终目的国(地区),以尽可能预知的最后运往国(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进行申报。
特别注意:出口货物代理人不确定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计划享受优惠关税情况的,不属于填报选项“2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的适用范围。
二、进口报关单无需填报“出口享惠情况”栏目,系统自动为该项赋值为“3不适用于进口报关单”。
以上就是关于出口享惠情况怎么填的相关介绍,更多知识关注外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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