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新秩序是发展中国家在政治上取得独立以后,致力于发展民族经济、争取经济独立。
但是西方国家的控制、剥削和掠夺仍然在严重地阻碍着这些新兴的第三世界国家的民族经济的发展,不平等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没有根本改变。在捍卫国家主权,争取经济独立的斗争中,广大发展中国家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要取得民族经济的顺利发展,关键在于改革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平等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早在60年代,就提出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
1961年第一次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一致要求废除国际贸易中的不平等交换和稳定原料、初级产品的价格。
1964年3月,联合国大会在日内瓦召开第一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表了《77个发展中国家联合宣言》,标志着发展中国家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进入了联合斗争的新阶段。
1974年第六届特别联大通过了《关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
同年第二十九届联大又通过了《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这3个文件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纲领性文件。
主要内容:
1、改革世界经济中的生产、消费和贸易格局,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分工。如初级产品制定公平合理的价格、解决货币和发展资金问题,增加技术转让;
2、保证发展中国家对自己的自然资源拥有充分的永久主权,并对其资源的开发实行有效的控制,限制和监督跨国公司的活动;
3、改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无权地位,改革国际货币制度;
4、加强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发展区域性经济合作。
基本原则就是在主权平等、和平共处的基础上,建立互相合作、平等互利的经济关系。
发展中国家要求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纲领,把广大发展中国家团结在一起,大大加强了经济领域中的反霸力量。
但是发达国家坚持维护它们的既得利益和特权地位,南北对话一直陷入僵局。
为此,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加强南南合作的基础上推动南北对话,为促进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建立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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