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提单是指为装运集装箱所签发的提单。它是集装箱货物运输下主要的货运单据,是负责集装箱运输的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集装箱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凭证。
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
定义
集装箱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并承诺将这些货物运送到指定目的地的单据。它不仅确认了货物的运输合同,还表明货物已被装上特定船只,并且是提取货物的关键。
主要内容
- 提单号(BL No.):唯一识别码,用于跟踪货物。
- 发货人(Shipper):出口商或委托运输的实体。
- 收货人(Consignee):可以是实际买家、指示提单下的“凭指示”(To Order)或特定通知方。
- 通知方(Notify Party):货物到达目的港时,需要被通知的一方。
- 船名(Ocean Vessel)与航次(Voyage No.):运输货物的船只及其航行编号。
- 装货港(Port of Loading)与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货物的起始和目的地港口。
- 交货地(Place of Delivery):最终交付货物的地点。
- 唛头(Marks):货物包装上的识别标志。
- 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包括品名、数量、重量等。
- 集装箱信息(Container No., Seals No.):包含箱号和封条号,确保货物安全。
- 提单类型(如正本、电放提单等):确定提货方式。
集装箱提单的特点
集装箱运输提单是收货待运提单,它与普通货物提单的作用和法律效力基本相同,但也有其特点。
- 一般情况下,由于集装箱货物的交接地点不定,由集装箱堆场或货运站在收到集装箱货物后签发场站收据,托运人以此换取集装箱提单。
- 在运输的全过程中,集装箱提单的承运人责任有两种:一是各段承运人仅对自己承担的运输区间所发生的货损负责;二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对整个运输承担责任。
- 集装箱内所装货物必须有条款书说明(有时由发货人装箱,承运人不可能知道内装何物,一般都有“Said to Contain”条款),否则损坏或灭失时整个集装箱按一件赔偿。
- 提单内须说明箱内货物数量、件数、铅封是由托运人来完成的,承运人对箱内所载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不予负责,以保护其利益。
- 在提单上不出现“On Deck”字样。
- 集装箱提单上没有“装船”字样。它们都是收讫待运提单,没有“收讫待运”字样。
类型
- 记名提单(Straight B/L):直接指定收货人。
- 指示提单(Order B/L):可转让,通常写有“凭指示”。
- 电放提单(Telex Release):电子通知,无需实物提单即可提货。
- 已装船提单(On-board B/L):证明货物已装上船。
- 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与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支付方式的说明。
作用
- 物权凭证:持有正本提单者拥有货物所有权。
- 运输合同证明:确立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 报关依据:用于货物进出口的海关申报。
- 提货指令:收货人需出示提单以提取货物。
法律地位
在国际贸易中,提单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更改或错误都可能影响货物的交付和交易的安全性。因此,提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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