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竞争

外贸知识 2024年9月25日10:16:27商品流通竞争已关闭评论198

商品流通竞争是指在商品市场中,不同流通主体(如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之间为了争夺市场份额、消费者和利润而展开的一系列竞争行为。

商品流通竞争

定义

商品流通竞争是商品经营者之间在买卖商品过程中围绕着商品实现而展开的一系列的激烈争夺,包括卖者之间对买者的争夺,买者之间对卖者的争夺,买卖双方就商品质量、价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的讨价还价。

不论流通竞争的表现形式如何,其核心实质都是争夺商业利益,即通过争夺商品市场、商品价值的实现条件和有利的投资领域而获取更多的利润。

商品流通竞争体现在多个层面:

  1. 卖者之间的竞争:企业通过价格战、促销活动、品牌建设、产品差异化等手段吸引消费者,以增加销量。
  2. 买者之间的竞争:在某些情况下,如原材料采购,买家可能为了确保供应或获得更优惠的价格而相互竞争。
  3. 围绕商品属性的竞争:包括质量、设计、创新性、售后服务等,这些因素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4. 渠道竞争:随着电商的兴起,传统零售与在线销售之间的竞争加剧,各渠道都在努力优化顾客体验以吸引顾客。
  5. 信息透明度:互联网使得信息更加透明,消费者可以轻松比较价格和产品信息,这要求流通主体提供更准确、更有吸引力的信息。
  6. 供应链效率:快速响应市场变化,优化库存管理,提高物流效率成为竞争的关键。
  7. 技术创新:利用新技术,如物联网、大数据分析,来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也是竞争的重要方面。
  8. 法律与规范:合法合规的竞争,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垄断、虚假宣传,是维持市场秩序的基础。

商品流通竞争的客观必然性

一、市场竞争源自于价值规律的客观性

流通竞争可以带来市场活跃、商业繁荣,可以使消费者的需求得到更充分的满足。商品流通企业积极参与竞争活动,会带来市场繁荣、流通发达的生机勃勃的新局面。通过竞争,可以促使商品流通企业不断加强经济核算,努力降低商品流通费用,认真研究消费心理,自觉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服务领域,开拓新的品种,开辟新的市场,诱导新的需求,从而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千差万别的需求。

二、流通竞争源自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性

任何流通经营者的经营活动,都必然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无论商品所有者还是货币所有者,都是如此。作为商品所有者,总是希望手中的商品能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货币,希望以最高的价格出售,力图最大限度地带来货币的增值。作为货币所有者则愿意在最便宜的市场上购买,力图用有限的货币,最大限度地使其转化为满足自身需要的使用价值。可见,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的物质利益,必然形成流通经营者的内在动力,而这种买卖之间利益的差异性和对抗性,作为内在动力的推动决定了竞争的不可避免性。同时,任何一个商品流通经营者只有在市场环境中才能实现自身的物质利益,只有通过市场才能使手中的货币转化为商品,或使手中的商品转化为货币。因此,通过市场环境才能实现自身的物质利益,必然又形成对商品流通经营者的外在压力,这种外在压力和市场环境密切相关,追求的期望值越大,其形成的外在压力就越大。

商品流通经营者的竞争力,正是来源于这种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在追求最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商品流通经营者必然围绕着采购、销售环节积极地争夺市场、占领市场。一个真正具有生机和活力的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既具有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物质利益的内在动力,同时又具有在严峻的市场环境的外在压力下的应变能力,使自身利益最大限度地在市场环境中得到实现,以自身的经济实力在竞争中取胜,使自己在市场环境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三、市场竞争源自于经营主体利益的差别性

由于经营主体即买卖双方的交易目的的不同,经营利益的差别,使经营者经常处于对立统一的状态。每一个经营者都企图以尽可能优惠的条件,尽快和尽量地出售商品,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每一个买者都希望在市场上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尽可能地争取更多更优惠的服务,以提高消费品的物质效益和时间效益。这就决定了买卖双方必然要为争取最为有利的交易条件而进行较量。竞争既是相互制约,又是相互促进和提高的过程。买者和卖者的竞争力度是由市场上商品供求态势决定的,越是供求失衡,竞争越是激烈,越是供求平衡,竞争越为平缓。

商品流通竞争的特征

1.客观性

如前所述,竞争是由商品流通内部经济活动的矛盾差异所形成的,是市场运行机制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只要有市场,就必然存在竞争,它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

2.自发性

竞争主体大力争取和实现的是自己的经济利益。为此,竞争者必然要根据自身对市场状况的实际理解,自主、自发地选择生产或经营的目标,实行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决策。这种自发性表现为单纯的利益动机和局部利益,有时也可能会导致盲目行为,侵犯他人和社会的正当利益。

3.广泛性

竞争存在于一切商品流通活动之中,存在于商品流通的不同形式之中,如商流、物流、信息流等,同时也存在于所有商品流通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层次之中。竞争是市场机制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流通领域是竞争的领域,竞争无处不有,无时不在,它不可避免,广泛存在。

4.强制性

在商品经济中,买卖双方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竞争的支配和制约。竞争以不同形式在强加给对方的同时,也强加给自己。正是由于竞争的强制性要求,买卖双方不得不接受挑战,只有锐意进取才能向前发展。

5.排他性

竞争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市场经济利益的调整和再分配的过程,这种调整和再分配,是在一定利益基础之上进行的,必然存在你多他少、他多你少,讨价还价,表现为利益的对立性、手段的相克性、过程的互斥性。可见,竞争是建立在利害或损益关系上的。经济利益实现上的这种此消彼长的关系,是竞争者具有内在动力的关键所在。当各经济主体为追求各自的经济利益而进行激烈的抗争时,经济利益的排他性在竞争中就体现得尤为突出。

6.激烈性

为自身利益之争会激励流通经营者在市场上奋力拼搏,唤醒他们的进取意识、危机感和主观能动性,激烈的较量、抗争,在竞争中就不可避免。

7.风险性

竞争是经营实力的对比和较量。优胜劣汰本身就意味着机会与风险同在,成功和失败的两种可能性并存。因此,竞争风险一方面要求竞争者抓住机会大胆决策,另一方面又迫使竞争者谨慎行事,力求稳妥。

8.不确定性

竞争是一种前向行为,由于市场情况变化无常,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决定着流通竞争的不确定性。

商品流通竞争的作用

  • 有利于激发经营主体的生机和活力;
  • 有利于增强经营主体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 有利于提高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
  • 有利于促进供求平衡;
  • 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商品流通竞争的原则

一、公平原则

公正平等是流通竞争的首要准则。所谓公正是指竞争的规则要公平,不能偏向一方,压制另一方或几方。所谓平等是指竞争者要相互尊重对方的独立地位,不得为自己的利益而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

二、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即诚实守信,遵守公认商业道德的原则。此项原则要求经营者无论进行任何经济活动均应出于正当的商业动机,以正当的、符合商业道德的手段实现其经济目的。

三、自主原则

自主原则即经济主体要有独立的经济利益、独立的自主权,因而能为实现和扩张利益自主地参与竞争;否则,经济主体就会失去求生存、求发展的动力,竞争推动社会经济进步的作用就难以发挥出来。

四、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主要指竞争者不得强迫、胁迫或利诱交易对方同自己进行交易或不与竞争对手进行交易。

五、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即参与商业竞争的各方,在公平、自主的基础上,通过创新和改进工作,使经营活动各要素得以充分利用,提高效率,降低费用,争取最佳效益。

商品流通竞争促进了市场的活力,推动了流通效率的提升和流通模式的创新,同时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需要不断创新和优化其流通策略,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