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贴补税是对在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补贴的外国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反贴补税主要目的是抵消进口商品享受的补贴金额,削弱其竞争能力,防止廉价倾销,以保护本国生产和国内市场。
反贴补税:Counter-Subsidy Duties/Countervailing Duty/Counter-vailing Duty,又称抵销税或补偿税
定义
反贴补税是指对于直接或间接的接受任何奖金或贴补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凡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过程中所接受的直接地间接地接受奖金或贴补而造成进口国生产的同类产品的重大损害,就构成征收反贴补税的条件。反贴补税的税额一般按奖金或贴补数额征收。其目的在于增加进口商品的成本,抵销其所享受的贴补数额,削弱其竞争能力,使它不能在进口国的国内市场上进行低价竞争或倾销。
反贴补税是工业发达国家争夺国际市场的一个重要工具。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中,对国际货物贸易的补贴以及各成员国运用补贴与反补贴作了明确规定,其目的主要是有效约束和规范补贴的使用,防止补贴对竞争的扭曲;同时通过规范反补贴程序和标准,来防止成员国滥用反补贴措施,阻碍公平贸易。
反补贴税的种类
1、禁止补贴
- 这种补贴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仅适用于出口活动,或者作为许多条件之一,为出口活动提供有条件的补贴。
- 具体来说,禁止补贴是一种特殊补贴,旨在避免对国际贸易造成严重扭曲。
2、可诉补贴
- 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实施的补贴,但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对其他成员的贸易造成严重损害或对其经济利益产生严重歧视性影响,受损害或歧视影响的成员可以对此提出申诉。
-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SCM协议)中列出了具体的可诉补贴类型,成员国可以采取行动抵消这些补贴的影响。
3、不可诉补贴
- 成员在实施此类补贴或采取反补贴措施时通常不会遭到其他成员的反对。
- 这种补贴不是排他性的,即使是排他性的,也必须符合《SCM协议》规定的条件。
反补贴税的适用
定义
- 反补贴税是对那些得到其政府进口补贴的外国供应商具有的有利经济条件的反应。
- 它旨在抵消国外竞争者因获得奖励和补助而产生的影响,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
征收条件
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 存在补贴的事实,即出口成员国对进口产品直接或间接地给予补贴。
- 对进口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或严重阻碍进口国某相关产业的建立。
- 补贴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征收程序
由进口国的主管当局(如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该建议作出征税决定。
主管当局发布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反补贴税。
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后,反补贴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
反补贴税的征收方法
纳税人:补贴进口产品的进口商是反补贴税的纳税人。
税率确定:
- 反补贴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补贴金额分别确定。
- 对实际上没有被调查的出口经营者的补贴进口产品,需要迅速审查并按照合理的方式确定适用的反补贴税。
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 应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 适用税率
追溯征收
- 如果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并在此以前已经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反补贴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
- 如果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威胁,在先前不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将会导致后来作出实质损害裁定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反补贴税也可以追溯征收。
实际案例
欧盟对中国电动车征收反补贴税
- 2024年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表声明,拟从7月4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 比亚迪、吉利、上汽集团分别被征收17.4%、19.9%和37.6%的反补贴税;其他配合调查的车企平均被征收20.8%的反补贴税;未配合调查的车企被征收37.6%的反补贴税。
- 叠加10%的基础关税,中国电动车对欧出口税率范围介于27.4%至48.1%之间。
- 此次反补贴税的征收细节耐人寻味,包括生效日期的选择、税率的微调、调查方式的政治考量等,显示出欧盟在经济和政治层面的复杂动机。
反补贴税与反倾销税的区别:
1、目的
- 反补贴税旨在抵消进口商品享受的补贴金额,削弱其竞争能力。
- 反倾销税旨在打击不公平贸易行为,特别是低价倾销。
2、适用条件
- 反补贴税需要证明存在补贴事实、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
- 反倾销税需要证明存在倾销行为、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
3、调查程序
- 反补贴税的调查由进口国的主管当局发起,根据国内相关产业的申请或主动调查。
- 反倾销税的调查同样由进口国的主管当局发起,但更侧重于价格和市场份额的分析。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反补贴税是一种复杂的贸易工具,旨在保护进口国的产业免受不公平补贴的影响。其征收和适用需要严格的法律和程序支持,确保公平贸易的同时,也要防止滥用这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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