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如下:
1、揽货、订舱、托运、仓储、包装;
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7、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8、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等。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从事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
但是,这些并不是每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具有的经营范围,由于各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经营范围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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