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下列几个方面均属对外补偿贸易的范围:
1、凡是由外商提供或利用国外出口信贷进口机器设备、生产技术、由我国国内企业使用进行生产,以其生产的产品分期偿还对方机器设备、技术价款的。
2、直接利用设备出口国家的出口信贷,包括中国银行在国外统一筹措的买方信贷,如果是与返销产品进行补偿相结合的。
3、使用国外贷款进口材料在国内制造机器设备或直接购买国内机器设备,然后用这些机器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偿还贷款本息的。
4、对外补偿贸易原则上要用机器设备、技术所生产的产品返销对方,进行直接补偿。直接补偿确有困难,在不影响完成国家规定的计划任务的前提下,使用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所生产的其他产品进行补偿,这种间接补偿也属于对外补偿贸易方式。直接用国内产品同国外厂商交换机器设备、原材料、元器件或成品,是易货贸易,不属对外补偿贸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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