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理赔

外贸知识 2024年11月14日11:55:08海上保险理赔已关闭评论148

海上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在处理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提出的索赔请求的全部过程。这一过程涉及多个步骤,旨在确保被保险人在遭受损失时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定义

海上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包括损失确认、责任认定、赔偿计算和支付赔偿金等一系列工作。

海上保险理赔

海上保险理赔的原则

一、遵约守信

理赔工作必须以保险合同为依据,严格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条款规定宋办事。海上事故发生后,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是否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赔偿金额多少、免赔额的确定、被保险人自负责任等等均需依据保险合同确定。

二、主动迅速

当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后,保险人应该及时查勘检验和定损,及时做出赔与不赔的决定,不得无故拖延赔案处理,迟迟不作答复或支付赔款。

三、正确合理

该赔的要赔得正确,拒赔的要拒得有理。赔得正确是指在遵照保险合同条款规定的前提下,正确地分清责任,正确地定损,正确地核定赔款数额。拒得有理是说要按照保险合同条款规定,向被保险人摆出拒赔的事实,解释清楚拒赔的理由,做到有根有据,切忌草率行事、一拒了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做到合情合理,区别对待,也就是按照实际情况、恰当地运用条款,处理具体问题。

四、先赔后追

海上保险所承保的货物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差损,有不少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港口、装卸公司等第三者的责任所造成的。对这类货损货差,货主,即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向有关责任方索赔,也可以选择向保险人索赔。

一般来说,被保险人愿意选择向保险人索赔。只要被保险人办理了向有关责任方索赔并将该索赔权益转让给保险人的手续,也就是维护了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的追偿权利,保险人就应当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然后再代位向有关责任方追偿。这就是先赔后追的原则。保险人如果持相反态度,要求被保险人先向有关责任方追偿,若追偿不成,再向保险人索赔,这是不符合海上保险原则的错误做法。

五、遵守国际公约和惯例

由于海上保险的国际性,处理赔案不可避免地要碰到国际有关法规、公约和国际惯例。在实践中,对海上保险发生在国外的处理中,这固然要依据国际有关法规和公约,但是即使赔案是在国内处理,同样不能自行其是,完全依据本国法律会造成与国际有关法规和公约的冲突。除此以外,无论赔案是在国外或是国内处理,都有可能遇到无国际法规和公约可依的情况,这时就需要尊重国际惯例。

我国的《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理赔流程

1、损失通知

  • 立即通知: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这是保险理赔的第一步。
  • 国外事故:如果事故发生在国外,被保险人还应通知距离最近的保险代理人。

2、查勘检验

  • 港口联合检验:货物抵达目的港后发现货损时,收货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向商检部门申请联检,共同查明致损原因、损坏数量和程度,并编制港口联检报告或情况记录。
  • 异地联合检验:当货物运抵目的地,发现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短缺残损时,收货人可通过当地保险公司进行联合检验并编制联检报告。
  • 检验报告:通过货物检验后,理赔人员应据此确定货损责任的归属。货物“原残”是发货人的责任,属于保险条款的险外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货物“船残”、“工残”或其他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只要在承保期间内发生均属保险责任,保险人应予赔偿。

3、核实保险案情

  • 收集单证:检验申请人向保险人或其指定检验代理人申请检验时应提供必要的单证,包括申请检验表、海运提单、货物发票、海事报告、保险单证、装箱单、理货单、货物的重量单等。

4、分析理赔案情,确定责任

  • 判断责任:保险人应判断原因是否属保险责任,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索赔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审查的有关单证如保险单证、事故检验报告、保险事故证明、保险标的施救和修理等方面文件。

5、计算赔偿金额,支付保险赔偿

  • 赔偿计算:保险赔偿的计算通常依据索赔清单(Statement of Claim)。保险赔偿的计算可以由保险人自身进行,也可由其代理人计算或委托海损理赔人理算。
  • 支付赔偿:保险人应迅速查勘、检验、定损,并将保险赔偿及时送到被保险人手中。

保险责任范围

  • 自然灾害:包括风暴、洪水、地震、雷电等。
  • 意外事故:包括火灾、爆炸、碰撞、倾覆、沉没等。
  • 运输工具故障:如船舶、飞机、火车等运输工具的故障。
  • 装卸过程中的损坏:如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受到的损坏。
  • 共同海损:为了共同安全而采取的牺牲措施。
  • 救助费用:为了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除外责任

  • 内在缺陷:因货物本身的内在缺陷或潜在缺陷导致的损失。
  • 正常磨损:因正常磨损、自然损耗、大气变化等自然原因导致的损失。
  • 物质变化:因物质本身的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烘焙等导致的损失。
  • 盘点短缺:因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 盗窃、抢劫:因盗窃、抢劫导致的损失。
  • 战争和军事行动:因战争、军事行动、工人罢工等政治因素导致的损失,除非特别约定。
  • 法律限制:因被保险货物违反产地国或进口国的法律规定而引起的损失。

重要性

  • 风险转移:海上保险理赔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将因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失的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减轻财务压力。
  • 合规保障:确保被保险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时能够合规地完成相关手续,避免因货物损失导致的法律纠纷。

实际案例

  • 案例1:某出口商向进口国发送一批货物,但在运输过程中因船舶触礁导致货物部分受损。由于该出口商已投保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按照货物的保险价值进行了赔偿。
  • 案例2:某进口商从海外进口一批食品,但在运输过程中因温度控制不当导致食品变质。由于该进口商已投保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了食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