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单据和联运提单有何区别是运输方式、责任形式、法律地位与适用规则、贸易术语与运输条款、功能与特性、业务流程都不一样。多式联运单据在提供综合运输解决方案方面更为全面,而联运提单则更侧重于包含海运的特定联合运输模式。两者都是为了适应全球化贸易中复杂的物流需求,但多式联运单据在灵活性、全程责任和国际标准化方面提供了更多优势。
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MTD
联运提单:Through Bill of Lading, TBL
多式联运单据和联运提单有何区别
1. 运输方式
- 多式联运单据:适用于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不特定于任何一种运输方式,包括海运、陆运、空运等的组合。
- 联运提单:通常特指包含至少一段海运的多式联运,强调的是从一个港口到另一个港口的运输,尽管实际操作中可能涉及其他运输方式,但重点在于海运部分。
2. 责任形式
- 多式联运单据:采用网状责任制,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即使货物损失发生在特定运输区段,也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统一面对。
- 联运提单:可能采用单一责任制或网状责任制,具体取决于合同条款,但通常责任划分不如多式联运单据中的责任统一。
3. 法律地位与适用规则
- 多式联运单据:依据《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等国际公约,提供全程责任保障,法律地位更明确,覆盖范围更广。
- 联运提单:虽然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更多地依赖于海上运输的相关法律和惯例,如《海牙规则》或《汉堡规则》。
4. 贸易术语与运输条款
- 多式联运单据:支持更多样化的贸易术语,如FCA、CPT、CIP,适应门到门的服务。
- 联运提单:更多与传统的港到港贸易术语相关联,如FOB、CIF、CFR。
5. 功能与特性
- 多式联运单据:强调全程运输的统一性和简化流程,可能具备更强的可转让性,促进融资和保险操作。
- 联运提单:虽然也作为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证明,但在某些情况下,其功能和责任范围可能更受限于海运部分。
6. 业务流程
- 多式联运单据:提供从接收点到交付点的全程服务,简化了文件处理,提高了效率。
- 联运提单:可能需要在不同运输模式间进行更多的协调,特别是在责任转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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