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是由谁提供给谁的

外贸日报小编 2025年9月19日13:00:17提单是由谁提供给谁的已关闭评论418

提单的签发与流转涉及多个主体,一般提单的提供链条为:承运人 → 托运人 → 银行/收货人,提单的功能是作为货权凭证和提货依据。签发需严格遵循运输合同及国际公约(如《海牙规则》),流转中任何错误均可能导致货权争议或银行拒付。

一、提单的签发主体

承运人(Carrier):

  • 船公司或其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如船代)是提单的法定签发主体。
  • 船长也可代表承运人签发提单,无需额外授权。

签发依据:

  • 提单在承运人接收货物或完成装船后,应托运人要求签发。
  • 需核对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或收货凭证,确保货物信息无误。

二、提单的提供对象

提供给托运人(Shipper):

  • 提单通常由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即发货人,一般为出口商或信用证受益人)。
  • 特殊情况下,托运人可为第三方(如中间商)。

后续流转对象:

  • 银行:托运人通过交单(如信用证结算)将提单转交银行。
  • 收货人(Consignee):银行在付款后释放提单,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提货。
  • 被通知人(Notify Party):承运人凭提单通知其货物到港情况(通常为进口商或其代理)。

提单是由谁提供给谁的

三、例外情况

  • 电放提单(Telex Release):承运人将提单信息电子发送至目的港,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无需正本提单。
  • 第三方托运:FOB贸易中,买方可能指定自身为托运人,提单直接签发给买方或其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