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外贸日报小编 2024年8月27日22:24:14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已关闭评论425

简式提单是指提单背面没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这种提单一般在正面印有“简式”(Short Form)字样,以示区别。简式提单是一种简化形式的海运提单,与全式提单(Long Form B/L)相对。

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或称 Simple B/L 又称“短式提单”、“略式提单”。

定义

简式提单是指在设计上简化了的提单版本,其背面通常不包含或仅包含极少的法律条款和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详细说明。这种提单强调的是正面信息的完整性和简洁性,背面可能空白或印有声明,表明该提单的条款和条件参照承运人的标准全式提单或运输合同。

简式提单中通常列有如下条款:

“本提单货物的收受、保管、运输和运费等事项,均按本提单全式提单的正面、背面的铅印、手写、印章和打字等书面条款和例外条款办理,该全式提单存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代理处,可供托运人随时查阅。”

特点

  • 简化设计:正面包含基本的货物信息,如货物描述、数量、箱号、发货人、收货人、装货港、卸货港等。
  • 背面空白或简短:与全式提单相比,背面可能没有详细法律条款,或仅有一条声明,说明所有条款和条件见于承运人的标准文件或特定协议。
  • 法律效力:尽管简化,简式提单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能证明货物的运输合同存在,并作为物权凭证使用。
  • 依赖主合同:简式提单的使用往往依赖于双方事先同意的主运输合同或标准条款,这些条款可能在其他文件中详细列出。

简式提单的形式

简式提单通常包括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和非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

1、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

在以航次租船的方式运输大宗货物时,船货双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首先要订立航次租船合同,在货物装船后承租人要求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提单,作为已经收到有关货物的收据,这种提单就是“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

因为这种提单中注有“所有条件均根据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租船合同”(All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 party dated……);或者注有“根据……租船合同开立”字样,所以,它要受租船合同的约束。

因为银行不愿意承担可能发生的额外风险,所以当出口商以这种提单交银行议付时,银行一般不愿接受。只有在开证行授权可接受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时,议付银行才会同意,但往往同时要求出口商提供租船合同副本。

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拒收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

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所规定的承运人责任,一般应和租船合同中所规定的船东责任相一致。如果提单所规定的责任大于租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在承租人与船东之间仍以租船合同为准。

2、非租船合同项下的简式提单

为了简化提单备制工作,有些船公司实际上只签发给托运人一种简式提单,而将全式提单留存,以备托运人查阅。这种简式提单上一般印有“各项条款及例外条款以本公司正规的全式提单所印的条款为准”等内容。按照国际贸易惯例,银行可以接受这种简式提单。这种简式提单与全式提单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

使用场景

简式提单常见于贸易双方对运输条款已有明确约定,或在长期合作且信任基础良好的情况下使用。它简化了文档处理流程,加快了货物的流转速度,但同时也要求交易双方对彼此的业务操作和法律义务有充分的理解和信任。

注意事项

  • 风险提示:由于缺乏详细条款,使用简式提单时,各方应确保对潜在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尤其是关于责任限制、赔偿条款等方面。
  • 法律适用:在发生争议时,可能需要参考其他文件或行业惯例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简式提单的使用体现了贸易便捷化的需求,但在实际操作中,用户应确保所有必要信息的准确无误,以及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充分了解,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